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課題申請指南(2023-2024年度)
文章來源:重點實驗室 | 發(fā)布時間:2022-11-11 | 【打印】 【關閉】
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是以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為依托單位,向所內外開放的科研實驗平臺。面向國家和廣東省能源發(fā)展戰(zhàn)略需求,根據(jù)依托單位研究基礎和優(yōu)勢,實驗室的發(fā)展目標為:開展可再生能源特別是生物質能利用的應用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發(fā),致力于解決制約可再生能源產業(yè)發(fā)展的瓶頸問題,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推廣應用;開展天然氣水合物前沿科學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為我國南海海域天然氣水合物資源的開發(fā)利用提供理論和實驗依據(jù);不斷發(fā)展和完善與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研究相關的學科體系建設,為后續(xù)能源利用研究提供理論指導。建設成為廣東省具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特色的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基地、高技術輻射基地和人才培養(yǎng)基地。實驗室包括4個研究方向,分別是:生物質能研究、天然氣水合物研究、非碳可再生能源研究、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統(tǒng)集成優(yōu)化,下設21個研究團隊及分析測試中心。
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圍繞實驗室的重點研究領域和發(fā)展方向設置課題,支持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以外人員從事高水平的基礎性、前沿性、啟動性研究,以及與本實驗室重大在研項目共同資助的重要研究課題。
現(xiàn)發(fā)布2023-2024年度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課題申請指南。
一、開放基金課題申請人資格
國內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研究人員、已獲得博士學位研究人員
二、開放基金課題具體資助方向
1. 生物質能源方向
生物質原料的高值化(能源、材料、化學品)轉化過程及機理研究
2. 非碳可再生能源方向
光熱、光電轉化材料基礎研究
波浪能轉換技術及流體力學分析
地熱資源開發(fā)基礎研究
3. 系統(tǒng)集成優(yōu)化方向
資源綜合利用基礎研究
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工業(yè)、建筑節(jié)能技術研究
基于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微網控制策略研究
鋰離子電池材料、管理及安全性相關基礎研究
4. 天然氣水合物研究方向
天然氣水合物成藏演化動力學過程實驗模擬與數(shù)值模擬
天然氣水合物開采與衍生應用技術
天然氣水合物儲存、輸運和抑制研究
三、開放基金課題申請和管理
1、申請人根據(jù)實驗室開放基金課題資助方向填寫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課題申請書(見附件),經所在單位同意并簽字蓋章后,向本實驗室提出申請。
2、重點實驗室對基金課題申請書進行初審,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不予資助:申請手續(xù)不完備、申請書填寫不符合規(guī)定的;申請者不具備課題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條件的;研究內容不符合基金資助范圍,或與同類研究重復的;明顯缺乏立項依據(jù),或研究方法、技術路線明顯表述不清,無法進行初審的;申請經費過多,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無能力支持的;申請者對已資助課題不執(zhí)行課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或不認真開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
3、通過初審的課題將由實驗室組織專家對申請書進行評審并由學委會審核通過,確定資助項目和金額,并通知獲得資助的申請人。
4、研究周期原則上為2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課題負責人應于2023年12月份向重點實驗室提交《基金課題年度進展報告》;課題研究期滿,須在項目結題后3個月內報送《基金課題結題報告》、學術論文及有關的軟硬件資料。
5、開放基金的支持力度為每個課題2-3萬元。
6、成果要求:基金獲得者即成為本室客座研究人員,開放基金課題取得的成果為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和客座科研人員及其所在單位共享,以本實驗室為主資助的課題的原始成果由重點實驗室歸檔。第一作者的單位署名應采用雙署名:“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排第一位,基金獲得者所在單位排第二位。
樣本:
××××××××××××××××××××(論文標題)
××× (作者)
(1, 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廣州 510640;2,XXXXXX(作者單位))
(1,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Guangzhou 510640, China; 2,XXXXXX)
同時,基金資助課題的有關論文、專著、成果評議鑒定資料等,均應標注“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課題號)資助”(英文為“Supported by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No.XXXXXXX)”)。
四、申報受理時間與要求
2023-2024年度開放基金課題申請書受理截止日期為2022年11月30日,提交電子版申請書(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統(tǒng)一命名: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負責人姓名--項目名稱,pdf版簽字蓋章頁需替換為簽字蓋章的掃描件);紙質版申請書在項目確定立項后提交計劃任務書時一并提交,一式一份,與電子版申請書一致,簽字蓋章頁須為原件。
注明:以廣州能源研究所為依托單位的“中國科學院可再生能源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天然氣水合物重點實驗室”、“廣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fā)與應用重點實驗室”分別發(fā)出開放基金申請指南,申請者屆時不能重復申請。
五、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法
聯(lián)系人:馬玲玲
電話:020-37029825
E-mail:llma@ms.giec.ac.cn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能源路2號,中科院廣州能源研究所生物質樓811房間
郵編: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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